湘印府销售公示方案(2018.8.3)

项目房源

本次预售项目为 湘印府,共 1 幢,房屋套数 62 套,其中89方户型 21 套,建筑面积 1886.22 ㎡,140方户型 20 套,建筑面积 2803.4 ㎡,143方户型 21 套,建筑面积 3014.34 ㎡,总建筑面积 7703.96 平方米。房源装修情况为√精装□毛坯,房源均 19666 元/平方米,其中装修标准 3500 元/平方米。(上次中奖率1.9%)

无房家庭优先

本次项目销售将提供总房源量30%比例的房源,供“无房家庭”优先摇号,贷款事宜按照银行和公积金信贷政策执行。
无房家庭是指:在我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家庭,不含未婚、2018年4月4日后离异单身以及2018年4月4日后因自有住房交易产生的“无房家庭”。

登记时间

自本项目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领取次日起3日内。2018年8月6日9时00分起至8月8日的17时00分止,接受网上登记报名。
在登记时间内已提交资料审核,但因资料不符合或缺失等原因未通过审核者,我司允许该部分客户在2018年8月9日16:00前重新提交资料审核。

资料

(各资料上传要求 :详见《湘印府线上登记操作指南》)

  1. 购房意向登记人及家庭成员(含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2. 户口本首页(集体户口可上传复印件)及家庭各成员个人页或户籍证明原件扫描件;
  3. 婚姻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未婚不需要),离异须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原件扫描件或清晰照片;
  4. 以家庭为单位(含未成年子女)的杭州住房情况查询证明原件扫描件(临安、桐庐、建德、淳安户籍的购房家庭须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住房情况查询证明和户籍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有效期90天);
  5. 非杭州户籍须提供近36个月内连续24个月社保或个税缴交证明原件扫描件(如有新政出台,以新政为准);
  6. 选择按揭付款方式的客户须提供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打印的个人征信证明原件扫描件。(①个人征信证明,有效期为6个月;②可提供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http://www.pbccrc.org.cn/)查询的个人征信报告;③7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无需提供个人征信报告)一次性付款无需提供征信证明,且后续不得变更付款方式;
  7. 验资证明:购房意向家庭需先在开发商指定的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浦发银行、温州银行开设个人账户,存入相应定期存款,同时提供上传相关资金证明清晰照片(无房且无贷款记录的客户,存款金额为50万;已拥有一套住房,或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的客户,存款金额为100万;一次性付款的客户,存款金额为180万),存期从登记日起至本项目摇号结果公示结束后,若于公示结束日前存款余额低于要求的存款金额,将无资格参加摇号及选房。
  8. 合作银行:
    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浦发银行、温州银行(上述银行含西湖区、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江干区、滨江区、余杭区、萧山区所有支行)

湘印府选房细则(2018.7.22)

一开盘时间

定于2018年7月25日 上午10:00(签到时间9:00)

二选房对象

1.已成功参加本次湘印府19号楼意向登记的3564户购房客户均享有选房资格,根据公证处7月23日摇得的顺序号,产生入围客户68户及轮候客户3496户。

  1. 本次推售住宅房源总计68套,考虑到意向登记客户数远大于房源推售量,且受制于场地、人员等因素,为保证选房过程的有序性和安全性,特邀请摇号结果第1号-第80号客户参与开盘,当日依次选房。若开盘当日所有房源选购完毕,后序轮候客户无需参加后续选房活动;若开盘当日仍有房源未选购的,开发商将在公证部门监督下另行通知后序轮候客户按序选房(选房结果以开发商公示为准)。

三选房地点

杭州市萧山区蜀山街道风情大道与南六路交叉口佳源湘湖印象售楼处

四注意事项

  1. 我司将根据公证摇号结果,通知入围客户参与本次开盘选房活动,通知的内容包
    括开盘选房时间、地点、入围选房客户的选房顺序号,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短信、微信、案场公示及“佳源湘湖印象”公众号信息发布等,下同。购房意向登记客户应特别关注公证摇号结果和案场公示信息,并保持通讯正常,以便我司工作人员及时取得联系。若我司无法按照入围客户本人登记的联系方式通知、联系到本人或客户本人未及时查看案场或“佳源湘湖印象”微信公众号公示的信息,导致未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选房的客户,则视客户迟到处理。
  2. 选房顺序按摇号公证的顺序号先后选定,入围客户放弃选房、购房的,替补客户依次递补。
  3. 选房客户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选房,为保障现场秩序,每户仅限2人(需包含全部购房人),每个顺序号仅限选购1套住宅房源。
  4. 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选房客户进行校验身份、凭回执短信/电子回执单及身份证件原件,确认无误后方可参加选房。
  5. 委托他人办理选房手续需携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证明(手写或公证委托书皆可,手写需双方签章),办理选房认购手续,委托材料携带不齐全的,视为放弃选房;选购成功客户同时签订《商品房认购书》。
  6. 选房客户代表应根据自身顺序号按时到场选房,每个顺序号限定1分钟内选定购买房源,超时未选定房源的,视为放弃选房。选房确定后,不得进行变更。
  7. 关于选房迟到规则约定:
    我司将按照公证处摇号确认的选房顺序,准时开盘。选房客户应特别注意:
    1) 入围客户应在通知的时间内,携相关身份证明准时至开盘现场进行选房。报喊选房客户代表选房顺序号,报喊3遍仍不作应答的,视作迟到。
    2) 现按3户为一组进入选房区选房,该组未全部结束前,该组中的迟到过号家庭轮至该组末尾进行选房。
    3) 针对入围家庭迟到,如当组(3户为一组)已成功选房,则延续至开盘当天替补家庭前开始选房;
    4)当日最后一个顺序号选房结束时,客户仍未抵达现场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8. 关于弃选规则约定:
    1)针对本次选房,入围客户未在约定的1分钟内选房的,视作弃选;针对替补客户未参与选房的,不视作弃选;入围客户弃选将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2)若客户入围后正式摇号选房时,只要有1套以上(含1套)房源可供选择(不限于《客户意向认购申请表》记载的意向楼栋的房源),入围客户最终未选定房源的,视为客户放弃本次选房。
    3)当日未到场的客户,视为放弃本次开盘的选房顺序号,不再保留。
    4)针对选择弃购的客户,需在选房区明确表示放弃本次选房,并签署《放弃选房确认单》。离开选房区后,即失去选房权利,不得再进场选房。
    5)开盘选房当日12:00前,已选定房屋客户应支付相应比例房款(按揭客户付齐首付款),并于当日签署《商品房认购书》等资料,否则均视为客户主动放弃本次选房。
    6)按揭付款购房客户应于开盘选房3个工作日内,至我司指定银行提供完整银行按揭所需资料进行银行预审,同时需要到湘印府销售中心提交购房查档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社保/个税单)。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办理手续,则视为购房客户违约,已支付的定金部分不予退还,同时我司有权另行出售该房源。
    7)若因购房、贷款政策调整或非开发商原因,导致选房客户不具备购房资格或无法变更成一次性付款方式(例如贷款没批准)的,均视为购房客户无条件放弃已选定房源,我司有权另行处置该房源且不视为违约(未提购买方违约)。购房客户应积极配合我司办理房源释放等相关手续(如有)。
    8)因目前该商品房所在区域实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分批备案的政策,客户应于我司通知的2日内携带《商品房认购书》、定金收据、房款收据等材料,前往佳源湘湖印象售楼处办理《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随附协议的签署手续。若购房客户未按时签署《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随附协议的,则视为购房客户主动放弃摇号选定房源。客户所支付的定金不予退还,我司有权另行出售该商品房。《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目前正备案中,届时第一时间通知客户签约。
    9)我司已将购买19号楼住宅房源所需签订的《商品房认购书》、《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临时管理规约》等全部协议文本及附件等(以下简称“购房签约文件”)于售楼处现场进行公示。购房意向登记客户应详细阅读所有购房签约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向我司工作人员咨询,我司将严格按照上述公示文件的样本与成功选房的客户签署购房签约文件。若购房客户对购房签约文件存有异议且无法接受的,视为客户放弃本次选房。
  9. 相关协议的签署人的姓名需与公证公示姓名一致,不得更名、增名。

杭州湘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571-88692666
2018年7月22号

流程梳理

  1. 摇号,3564人,抽取68名,前80名参加选房,若队列前面有放弃者,顺次;
  2. 选房当天,选完,12点前交定金(全款或按揭首付比例),签署《商品房认购书》;
  3. 2日内办理《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3日内提交银行贷款资料预审、提交销售中心购房查档所需资料,超时会损失定金;
  4. 22号公示了《商品房认购书》,需提前仔细阅读,25号选房。

相关链接

  1. 公示销售方案
  2. 选房公告
  3. 登记资料办理

标签: 萧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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